您好!来信收悉。
按照我局《关于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有关工作的通告》要求,本市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本市“多证合一”登记改革。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申请办理设立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选择“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时,一并填报需备案采集的信息(信息采集表可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办事服务-表格下载-食品>进行查看或者下载)。
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记载“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即可开展预包装食品销售活动,不需要单独取得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感谢您致信我局,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